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妥善做好我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371-63555631。
2.各学位点成立5 人以上的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考核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学院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各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原则上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各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报考专业要求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7.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8.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9.《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3)。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位点秘书及九游会ag的联系方式如下:
植 物 学:刘辉 15617687113
动 物 学:陈静 13633835259
微生物学:张继冉 15637165824
遗 传 学:陈甲法 15083250037
细胞生物学:马振玲 13653805025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金维环 15639768172
生物与医药:许君 13849196619
备注: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各学位点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包含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和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两部分。
同时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作为对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
1.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
3.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还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4. 特殊类加分政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笔试成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合格。未达到要求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体检(含推免生)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条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目前疫情形势,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五、资格复查
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1. 要求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
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思想政治情况表 |
附件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
附件5:考生健康承诺书 |
生命科学学院
2021 年 3 月28 日